【通知】关于开展高校后勤“优秀物业人”(2018)评选活动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随着高校后勤改革的不断深入,高校物业管理不断转型升级,工作在高校物业服务一线的优秀物业人不断涌现,他们或默默奉献,或奋发有为,为提供优质精细服务,满足师生需求,实践“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、环境育人”的理念,发挥着重要的作用。为了倡导职业精神,树立先进典型人物,分享服务管理经验,发挥榜样的作用,经批准,中国教育后勤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(以下简称物专会)拟开展高校“优秀物业人”(2018)评选活动。

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目的

展现各地高校物业管理一线人员的先进事迹,树立先进典型人物。倡导职业精神,讴歌先进模范,激励校园物业领域干部职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工作,践行“三育人”理念。

二、评选标准

1.推荐对象为各地高校从事物业工作(后勤处、学生处、后勤集团、物业中心等)的管理及服务人员(含非事业编制人员),或为各地高校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社会物业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人员。以上人员为现任在岗人员,侧重一线基层员工。

2.推荐对象必须为工作认真负责,立足本职、爱岗敬业,无私奉献,通过突出工作业绩和感人事迹感召学生、所作所为堪为楷模,能够树立校园物业领域工作人员道德风范的先锋榜样。

推荐对象必须参加过省市级、校级相关评选,并在评选中获得较高奖项。其业绩事迹在本省市或本校知晓度高、影响力广,具有一定的先进性、代表性和典型性。申报业绩事迹要有数据支 持和典型事例,最好有公共媒体报道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1.填报《高校“优秀物业人”(2018)评选推荐表》(见附件1)。

2.事迹文字材料(1000-3000字),以近三年工作业绩为主,长期业绩为辅。文字精心组稿,撰写富有特色和突出重点,做到实事求是、真实感人。有数据支持和典型事例。其他事迹材料一并附上,如公共媒体报导、网上评价、学生感谢信、所受表彰证明等(可提供复印材料)。以上资料同时需电子版。

3.近期免冠一寸照1张,近期生活照或工作照2张(同时需电子版)。

四、活动安排

1.2018年10月25日前,各地物专会在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进行高校“优秀物业人”(2018)活动初评,原则上每省推荐不超过2人。所在地区没有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的,可向物专会秘书处直接申报。

2.2018年11月10日前,物专会在各省物专会申报基础上,组建评委会,评选出高校“优秀物业人”(2018)人,50人以内。

3.拟于2018年12月,在2018年物专会年会上,举行“优秀物业人”(2018)表彰大会,现场举办颁奖仪式。

4.2018年12月以后,由物专会组织开展向“优秀物业人” 学习活动,对“优秀物业人”的事迹进行宣传推广。

五、组织要求

本次“优秀物业人”评选活动,是物专会落实十九大精神,弘扬匠人精神的重要活动,是物专会2018年重点工作。请各地物专会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按照参评条件、范围和名额进 行推荐,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中国教育后勤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

联系人:裴佩  马敏

联系电话:0531—88903731  0531—68695815

邮箱:wzh20131110@163.com
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2号楼11层1104室

邮编:250000

 

附件:高校后勤“优秀物业人”(2018)评选推荐表


 

 

中国教育后勤协会

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

(协会秘书处代章)

2018年9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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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18-10-08 18:00